苦参

首页 » 常识 » 灌水 » 宜州法院少年审判推行法官寄语
TUhjnbcbe - 2020/7/27 12:36:00

宜州法院少年审判推行“法官寄语”


本院认为,本案被告人韦小弟正值青春,其人生观与价值观正在形成当中尚未成熟,生理上正发生较大变化,因其父母平时忙于工作而与他相处时间少,对其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关心与引导不够,致使其没能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,希望被告人韦小弟能吸取教训,今后能加强学习法律知识,努力改造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学会感恩,善待亲情,珍惜青春,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12月4日上午,宜州市人民法院刑庭承办法官对一起失足少年盗窃案进行审判,在判决书中附上这样一段法官寄语,用有别于法条的温情语言感化、教育失足少年。看到这饱含希望和关爱的法官寄语,韦小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,其父母也连声感谢。


出生于1995年2月的韦小弟,去年11月28日晚,随同吴某等四人到宜州市龙江路某门面实施盗窃,韦小弟负责在门外望风,其他四人将店面卷闸门撬开,共盗走香烟49条及现金200元,经鉴定,被盗香烟价值1万余元。


在审理过程中,主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,了解到韦小弟生于农村家庭,父亲在宜州城区打工,母亲在家务农。其随父亲在宜州城区住,平时父亲忙于打工,与其相处时间少,对其教育和关心不够,对其平时的活动及交友情况不明。在庭审中,韦小弟认罪态度好,积极悔过。法院认为适用缓刑更有利于被告人的改造,因此,判处被告人韦小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500元,并在判决书中,附上法官寄语。


宜州法院在少年审判中推行法官寄语,改变过去判决书法条式的说理,增加人性化色彩,提高法律文书的说服力和亲和力,没有单纯法条的说教和伦理灌输,整篇充满人情味的语言更像是法官与失足少年进行一次真情的交流。主办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及失足少年的具体情况,综合利用法、理、情有针对性地对失足少年进行教育引导,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感受社会的宽容与温情,坚定好好改造自己的信心。


法官寄语在感化韦小弟的同时,也深深启发了他对法律的认识,为他今后的人生道路指明了一个方向。韦小弟的父母亲均表示,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,一定要从严管教孩子,配合法院做好孩子的帮教工作,使其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


据悉,今年以来,宜州法院已对12名犯罪情节较轻、适用缓刑更有利于失足少年改造均适用了缓刑,并与河池市中院对其中的2名被告人进行帮教和安置。少年审判庭的法官还深入失足少年的家中、所在社区、村屯回访被判缓刑的失足少年,及时掌握他们的改造动态,鼓励他们认真学习,积极改造,树立信心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。

1
查看完整版本: 宜州法院少年审判推行法官寄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