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乔丹之争
我记得自己修养一向不好,小时候出去玩儿,朋友惹事,到后来这矛盾大多会集中到我身上,惹事的朋友反而在一旁看热闹我则与人说理,吵架,甚至打架。过后比较后悔,常常埋怨自己真是何苦乃这个尔。现在反省一下,觉得我属于典型的胳膊往里拐拉偏架型,有时候自己都觉得“拐”得是非不分不讲道理。比如,从前看足球赛,如有同胞参加则时时刻刻希望外国人一脚踢在石头上,或者踢到一堆牛粪也可以。后来发现这在球场上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,于是就希望外国人每一脚都踢到中国球员的脑壳上,因为我朴素地认为脑袋被人踢总归比被驴踢要好一些。
最近中外打官司的事情很多,有中国人找外国人麻烦的,也有外国人寻中国人晦气的。比较著名的有中国维冠跟美国苹果公司打ipad商标官司,以及美国的乔丹状告中国的乔丹侵犯姓名权等。
前者还不好说,主要想说说后面的话题,而且倾向性非常明显。
先来看看,美国乔丹为何要告中国乔丹?
美国飞人乔丹认为,中国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了自己的中文名字,而且还要用自己两个孩子的名字注册商标。所以飞人乔丹认为中国乔丹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。
哈,啊!听到这消息后我跟儿子都大吃一惊。敢情我们穿过的“乔丹”跟飞人乔丹一点干系也没有呀?可以前我们从来不晓得两个乔丹原来根本就是风马牛不搭界。当然,要怪就怪自己没有眼力劲儿,可中国乔丹混淆视听的本领你也不得不服。
人家飞人迈克尔·乔丹与耐克公司合作篮球鞋,1984年就推出了第一代,到现在已经推出了二十几代了。这东西在中国市场有不有得卖?天知道,看样子我跟儿子肯定都没买到过。中国乔丹体育前身是福建晋江一家生产日用品的企业,2000年才改名“乔丹体育”,它也推出了与美国乔丹同名的篮球鞋,渐渐的已经成了中国驰名商标,现在正在积极谋划到股市上玩一把呢。我们买它产品时真以为两个乔丹是一回事儿,现在被正主一嚷破才知道自己这些年给人骗了。
一个小企业在短短的十多年间发展成如此规模的一个“驰名”公司,也算是一个奇迹吧。小企业出身真没什么不好,人家苹果公司不也是从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吗?然而回顾中国乔丹的发家史,好像不是一个十分光彩的过程,这一点恐怕像我一样总想胳膊肘往里拐的人再想“护短”恐怕也不好意思了。对中国的快速发展,外人有叫好的,也有人心里泛酸,甚至还有人污蔑中国人的发展是“小偷”行为,令人恨不得大耳刮子扇他。可是,从“乔丹官司”的前因后果来看,中国一些企业的发展壮大或许就包含了某种难为情的因素。
咱国某些人总喜欢玩弄自己的小聪明,并认为这就是一种智慧,还常常因此而暗自得意。连一个山野夯汉也知道提两把板斧说自己是李逵,可见历史蛮悠久的且很有群众基础。于是“高仿”、“山寨”纷纷出笼,折腾得满世界几乎到了无所不“山寨”,处处有“高仿”的地步。其好处当然是显而易见的,因为无需前期开发投入,大家开始都赚钱,就好像要结婚就直接就把“儿子”抱在手上了,这多么省事啊。有人因此发了财,大家就跟着一窝蜂上马,可一段时间以后就纷纷歇了菜。许多企业都难逃这个命运。大家都赚钱了,可忙来忙去也只有“赚钱”的结果,但赚到也仅仅是些麸子钱,因为任何“山寨”的东西,仿得再高明到头来也必定见光死。
中国乔丹与美国乔丹是个什么关系,原来搞不清楚,现在算是明白了。就事论事,我同情迈克尔·乔丹的遭遇,而没有了为中国乔丹帮场的理由。这无关乎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,也无关利益和信仰,只与道理有关。赞